智慧監管? ?引領行業健康發展
2019年5月,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快推進藥品智慧監管的行動計劃》印發,為構建監管“大系統、大平臺、大數據”,實現監管工作與云計算、大數據、“互聯網+”等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,創新監管方式,服務改革發展等提出了具體行動方案。進一步推進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監測和集中采購管理平臺建立,加強統計分析,做好與醫保支付審核平臺的互聯互通。同時,建立部門間高值醫用耗材價格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,強化購銷價格信息監測,以“嚴管”加“巧管”構成未來監管新局面。
未來,5G、區塊鏈、移動互聯、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智慧監管方面將得到廣泛應用,有力推進醫療器械產業健康發展。
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? ?激發創新活力
2017年10月,中辦、國辦印發的《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網的意見》成為實施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的重要依據和綱領性文件。2017年12月,上海市率先發布《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拉開了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的大幕;2018年,廣東、天津相繼開展試點工作。2019年8月,國家藥監局發布《關于擴大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將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擴大到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等21個省(區、市),為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全面實施積累經驗。截至2019年12月,21個試點省(區、市)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全部出臺,2020年將進入實施期。
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打破注冊與生產兩大環節的“捆綁”模式,將極大激發醫療器械研發機構的創新活力,促進創新產品快速上市。
帶量采購? ?建立經營新生態
“4+7”藥品帶量采購試點的實踐經驗表明,“帶量采購、招采合一”的辦法有助于健全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,能夠促使價格回歸合理水平,凈化行業環境。2019年11月,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印發《關于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明確下一步需要研究出臺改革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的政策文件,在做好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基礎上,探索逐步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國家組織或地方集中采購范圍。醫療器械領域的國家組織帶量采購指日可待。
各地積極探索省級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方法,截至目前,浙江、江蘇、山東、北京等省(區、市)已出臺地方醫用耗材帶量集中采購方案。從實施情況看,醫用耗材降價效果明顯。
2020年,醫用耗材領域的集中采購改革將進一步深化,促降價防濫用將成未來方向,價格虛高現象將被有力遏制,醫療器械行業的經營生態將發生巨大改變。
“兩票制”? ?提高流通領域集中度
自藥品領域實施“兩票制”以來,醫藥行業流通領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。《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》明確,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通過“兩票制”等方式減少高值醫用耗材流通環節。縱觀2016~2019年醫藥行業“兩票制”的實施成效,流通領域集中度大幅提高,一大批居間人從經銷商向推廣商轉型,流通格局和業務模式發生巨大改變。
2020年,醫療器械流通領域將進入轉型期,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將面臨兼并、重組、轉型甚至淘汰等挑戰,醫療器械流通質量將大幅提高。
醫保支付制度改革? ??引領行業發展新方向
以醫保為主線的“三醫聯動”改革,支付制度改革是關鍵。2019年6月,國家醫保局、財政部、國家衛健委及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《關于印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將在30個城市進行疾病診斷相關分組(DRG)付費試點,制定一組標準、完善一系列政策、建立一套規程、培養一支隊伍、打造一批樣板,以探索建立DRG付費體系為突破口,實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。將通過三年“三步走”,2019年完成頂層設計,2020年模擬運行,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。2019年10月,國家醫保局發布《國家醫療保障DRG分組與付費技術規范》和《國家醫療保障DRG(CHS-DRG)分組方案》,從此醫保領域有了“通用語言”。
未來醫保將實現從一般性購買向戰略購買轉變,從“后付制”向“預付制”轉變,從單一付費向多元復合付費轉變,這些改變會對臨床的產品結構、醫療機構判斷產品價值的標準、醫生的處方習慣產生革命性影響,將引領醫療器械研發、生產、流通和推廣新方向。
醫療器械行業的政策環境正在快速改變,一個健康發展的醫療器械新時代已經開啟,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期,積極應對、盡快適應、奮力提高是醫療器械企業當下最正確的選擇。